(资料图)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是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努力方向,这个方向提出多年,但落实起来难度不小。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干部,或者职责范围之内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降职免职甚至法办,已经是屡见不鲜了。然而,那些没有明显建树也没有明显差错,分内工作没有干劲儿却也能应付差事,这样的干部怎么处理?像对违规违纪的干部一样,用霹雳手段,严肃问责,给予降职免职处分?似乎又很难下得去手。一句话,贪污公帑的刘青山张子善好办,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难办。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下决心施猛药,治庸治懒治南郭,向不讲政治、没有担当、敷衍塞责、混时度日的行为发起猛攻。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发布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中,列举了领导干部的20种表现,只要出现其中一种,即被视为不适合担任现职,需要及时给予调整。
这个“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的发布,相当于给领导干部提供了一个“调岗理由表”:你要是不想干了,别担心理由不好找,党组织给你列好了,只需要靠上一条,组织就会如你所愿,尽快给你调整岗位。
这20条,描述清晰,针对鲜明,不含糊不笼统,操作性很强。身为领导干部之人一旦出现了其中一种情况,即可认定为他已经符合了“能上能下”中“能下”的条件了。
譬如,其中第六条指出:“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组织作出的决定,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非组织活动,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破坏所在地方、单位政治生态的”。你敢于无视组织做出的决定,拉帮结伙闹纠纷,好,你可以走人了。党组织需要能干的干部,不需要胡干乱干的干部。闹意气、闹纠纷,拉帮结伙对抗组织做出的决定,置组织的权威于何地?
有些人缺乏干劲、没有上进心和创造力,整天稀里糊涂混日子,以为没什么过错,组织也奈何不了自己,大不了在现有的岗位上混到退休。如今,这样混日子不行了,想混日子就赶紧让出现在的位子,让能干事的人来。细则中的第八条明确把这种表现列入该调整的范围:“ 不思进取、安于现状,装样子、混日子、得过且过,缺乏交卷意识、报账意识、成果意识,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上心、不尽力,贻误事业发展或者造成较大损失的”!你想混日子?你想得过且过?好,你把现在这个领导岗位赶紧让出来,不要尸位素餐,不要占着茅坑不拉屎,你不想干事还有别人想干事、想进步!
还有的干部错误地认为,私德私情是个人的事情,以为不耽误工作就不算大事。错,党的干部需严于律己,在私德、家事方面也要接受纪律的约束。细则第十二条列举了个人品德方面失范的表现:“品行不端,行为失范,缺乏诚信,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有此情形,造成不良影响,就准备接受处分、调整岗位吧!私德不谨,会导致一个人进一步腐化、进一步堕落,太多的干部因为在男女私情方面出了偏差,最后违法乱纪堕入深渊。内蒙古党委此番将此种情形列入需及时调整岗位的表现之一,有防微杜渐之心,放任不管的话,最后肯定不只是调整岗位,可能要拿法律来说话了。
对于子女配偶移居国外,自己在国内当“裸官”的现象,细则也明确指出需要调整岗位,为“裸官”划出了红线。
细则还列举了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调整方式:区分不同情形,采取平职调整、转任职级公务员、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一个队伍建设的理想状态,一个激励干部的科学办法,如今终于有了“实施细则”!在干部队伍的建设上,内蒙古党委出台了一条好政策,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我们期待着干部能上能下的状态成为常态,期待着内蒙古的干部队伍一扫故态,呈现出朝气蓬勃、奋勇争先的氛围!
政策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激励干部的政策确定之后,落实就是成败的关键!内蒙古党委出台的这一政策到底效果如何,会激发出怎样磅礴的动力呢?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文 / 法治之星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