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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广西境内珠江流域实施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广西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范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3月1日当天,广西向珠江流域增殖放流,在西江水生生物放流平台放流各类鱼苗约55万尾,集中拆解销毁19艘非法捕捞船舶及一批非法捕捞工具。
禁渔期间,广西加强警渔合作,农业、公安、检察部门积极联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先后投入使用广西首艘100吨级渔政执法趸船,还部署了广西首个渔政河面监控系统。
此外,记者从广西农业信息中心了解到,自2011年广西开始实施珠江流域禁渔制度以来(2018年起扩大到广西境内内陆水域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极大改善了珠江水域的生态环境,在养护珠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总台记者 傅琦恩 朱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