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1 证券简称:标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资料图)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或者“标榜股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3333%,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0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0.25 元,并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67,500,000 股,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90,00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90,000,000 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4 名,分别为蒋昶、李逵、沈炎、上海石雀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蒋昶、李逵、沈炎承诺
委托他人管理其现已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现已持有的股份。
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二)上海石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委托他人管理其现已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现已持有的股份。
件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做出其他关于股份限售的
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合计 7,500,000 7,500,000 -
注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上海石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 1,200,000 股股份,质押部分
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除上述情形外,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
情形;
注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不存在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 (%)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 - - - - -
首发后限售股 - - - - - -
首发前限售股 67,500,000 75.0000 - 7,500,000 60,000,000 66.6667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三、总股本 90,000,000 100.0000 - - 90,000,000 100.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3 年 2 月 10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
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报表中的“比例”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所致。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标榜股份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禁
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标榜股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
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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