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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拖欠工程款仲裁要四十五日。一方公司拖欠工程款一般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做出仲裁裁决,案情复杂的可以经批准后延长最多十五日,并通知当事人。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关键词:
劳动争议
拖欠工程款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